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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密尔和严复究竟是如何论自由



约翰·密尔(-)

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

一、密尔及《论自由》

二、严复翻译概况

三、严复的自由思想

■密尔介绍

■JohnStuartMill(-),旧译约翰·司徒亚特·穆勒。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之子,年5月20日出生于伦敦。3岁学希腊语,8岁学拉丁文,12岁学逻辑学,13岁学完政治经济学,人称神童。年,密尔学习了心理学和罗马法,并开始钻研功利主义学说。年,密尔进东印度公司任职,经管公司与印度各邦联络事宜。年东印度公司撤销,52岁的密尔退休,这才专心著作。

■年至年,他组织了功利学社,探讨功利主义问题。年至年春,他常为激进派刊物《威斯敏斯特评论》撰稿。年至年,他对自己的理论观念和思想方法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结果使自已的思想更加成熟。年至年,密尔担任激进派刊物《伦教和威斯敏斯特评论》的主编。退休以后,年被选为下院议员,致力于多种社会改良活动。但在年再次竞选中败。年5月8日,他在法国的阿维尼翁因病逝出。

■密尔思想的来源及特点

■密尔是维边沁之后的功利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他他的思想,却与杰雷米·边沁和詹姆斯·穆勒不尽相同。

■在哲学领域,密尔的思想源于英国传统的经验哲学,但是受到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和休谈的不可知论的影响,属于唯心主义感觉论。同时他又受到边沁的伦理学和孔德的实证主义的是新响限为英国实证主义的代表。

■在逻辑学领域,密尔沿袭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并有所发展,但他排斥演绎逻辑,认为归纳逻辑是认识事物的惟一方法。

■在经济学领域,密尔思想的主要特征是折衷和调和。他把生产和分配割裂开来,认为生产规律是永恒的,分配规律是可变的。因而可以在不改变生产关系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手段改变分配关系以消除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后期他否认私有财产的神圣地位,对经济放任主义产生怀疑,具有明显的改良主义倾向,而这种倾向是从个性解放的立场出发的。

■在政治上,密尔是典型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具有鲜明的反封建倾向。他赞扬法国革命,反对英国政府祖护美国南方的奴隶主,领导牙买加委员会向法庭控告英国驻牙买加总督以及其他高级官员,支持爱尔兰农民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还为英国妇女争得了选举权。(《译者前言》,《约翰·密尔自传》,商务印书馆,年)

■密尔一生勤奋治学,给后人留下了三部名著:《论自由)()、《代议政治论》()和《功用主义》()。其中,《论自由》是密尔最得意的杰作。他认为它已经“成为一种阐发完美真理的哲学教材”,将比自己的其余作品“传世更久”。(《密尔自传》p)

■关于积极自由主义和消极自由主义:

■严复将《论自由》一书译为《群己权界论》,这个译名给“自由”一词很好的解释,即“个人”与“群”之间的权利边界问题,个人在边界之内,应当拥有绝对的自由。这便是密尔的《论自由》同洛克《政府论》的核心区别,即积极自由主义同消极自由主义的区别。

■洛克的《政府论》是具有积极自由主义色彩的,在其中积极探讨了人民主权,其政府理论是围绕着人民主权思想建立起来的,核心在于保护公民的权利,让公民拥有建立、运用、监督与更换政府的自由。洛克在《政府论》中积极追求人民所应当拥有的自由与权利,这与当时英国正处于光荣革命之后的特殊时期密不可分,他要探讨所要建立的新政府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核心在于人民权利的声张。

■而密尔的《论自由》,则倾向于限制政府,以确保自己在边界内的自由不受侵犯与约束。这是一种消极自由主义,努力去寻找个人自由的边界,而获取边界内的绝对自由。在密尔所在的十九世纪的英国,宪政政体制度已经颇有成效,人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因此《论自由》中讨论的更多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界限,讨论的是个人自由的范围,讨论的是政府或社会对个人限制的范围。

■第一章:

■第一章首先声明书中要讨论的主题,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论自由》,商务印书馆,年版,P1)。

■密尔指出,自由与权威的斗争由来已久。古代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P1。为此需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具体途径有二:

■(1)取得统治者“对于某些特权即某些所谓政治自由或政治权利的承认”P2,统治者如果侵犯这些权利,则造反为正当。

■(2)“在宪法上建立一些制约”P2,使某些比较重要的措施必须得到群体或某种团体的同意。

■密尔提出,晚近出现的民主政治的实质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多数的暴虐”也是社会必须警防的灾祸之一。“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就会造成一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P4。因此,“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P5,应当有一个限度。

■密尔认为,人类干涉任何个人的唯一正当理由,只能是“自我防卫”。也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P10。

■密尔划定的个人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三部分:

■(1)最广义的良心自由,包括思想自由、情感自由、言论自由、著作自由、出版自由等。

■(2)一定范围的行为自由。

■(3)有条件的结社自由。任何社会如不具备以上种种自由,或虽有而不完全,那个国家就不算个自由的国家。

■第二章

■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密尔指出:“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亦即失去了对真理加深理解的机会P17。

■历史上有许多迫害异端的事例,“即使不是永远压灭(真理),也使真理倒退若干世纪”P28。例如,苏格拉底就被不公正地处以死刑。但在实际上,压制不同意见者冒认了不可能错误性。压制不同意见所造成的“最大的损害,乃在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异端之称,他们的整个精神发展被限制了,他们的理性弄得扭曲了”P35。

■密尔归纳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理由共四条:

■(1)被压制的意见可能是真确的。

■(2)被迫缄默的错误意见中可能含有部分真理,而得势意见也不可能是全部真理。因此,“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3)“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象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

■(4)如无不同意见的争论,“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强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P56

■第三章:

■第三章讨论个性。

■密尔为个人的行为自由划出了一个范围:“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但是如果他戒免了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有碍于他人,而仅仅在涉及自己的事情上依照自己的意向和判断而行动,那么……他应当得到允许在其自己的牺牲之下将其意见付诸实践而不遭到妨害。P59-60

■他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福祉的首要要素之一”P60。“要想给每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P68

■“习俗的专制在任何地方对于人类的前进都是一个持久的障碍”,“那种要胜过习俗的趋向,根据各种情况,可以叫作自由精神”。“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但是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P75

■第四章:

■第四章讨论社会对于个人的权限。

■密尔认为,人与人之间应当遵守两条行为准则:(1)“彼此互不损害利益”。(2)“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分。”如果有人违犯或规避,社会就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P81

■此外,“个人有些行动会有害于他人,或对他人的福利缺乏应有的考虑,可是又不到违犯其任何既得权利的程度。这时,犯者便应当受到舆论的惩罚”P81。(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

■“总之,一个人的行为的任何部分一到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对它就有了裁判权。”P81

■第五章:

■第五章举例说明自由原则的实际应用。

■在详尽分析了自由贸易、酗酒、自愿卖身为奴等问题后,密尔总结出两条格言:

■“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P

■“从国家方面来说,它一方面应当尊重每人在特关自己的事情上的个人自由,同时另一方面也有义务对它所允许每人施用于他人的权力保持一种注意的制。”P-

■密尔指出了虽不涉及侵犯自由问题而仍应反对政府干涉的三种情况:

■(1)“所要办的事,若由个人来办会比由政府来办更好一些。”P

■(2)“有许多事情,虽然由一些个人来办一般看来未必能象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是仍宜让个人来办”,这样可以提高他们的才能和知识。P

■(3)“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力,会有很大的祸患”,例如,会使部分公众变成政府或党派的依存者。P

■总之,“政府一到不去发挥个人和团体的活动与力量却以它自己的活动去代替他们的活动的时候;一到不是对他们进行指教、劝导并有时指摘而是叫他们在束缚之下工作,或是叫他们退立一旁而自己去代替他们工作的时候,害处就开始发生了”。P

■密尔提出积极的政府干涉,称其并非限制个人自由,而是帮助个人。不过他提出了政府对个人的干涉限度问题,并就一个争议点谈论自己的观点。该争议点是“政府是否可以代做或促成某些有益于人们的事情,而非听凭他们自己单独或自愿联合去完成?”密尔对这种积极干预是坚决反对的,理由有三:

■第一,由个人完成比由政府代做大概会更好;第二,个体或个体联合去做较之政府代做更为可取,是公民训练的机会,如果缺少这种训练,则自由政体不能正常运作。(这个理由相当于托克维尔所言的乡镇自治和公民社会的培育);第三个也是最主要的理由是,“不必要地增加政府权力乃是一种极大的祸患,这是限制政府干涉的最有力的一个理由。”如果政府和官僚集团太强大,那么出版自由和民主的立法机关都会徒有虚名。由此密尔提出一个实践准则——“在不违效率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让权力分散;同时由一个集散中枢尽最大可能地让信息得到收集和传播。”

■《论自由》中的思想,对当今的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发展都是有借鉴价值的。正如以赛亚·伯林的评价:“对于那些渴望一个开放与宽容社会的人,密尔仍然是他们的立场的最清晰、最诚实与最有说服力的表达者。关于人类那些最基本的特征与志向,密尔说出了某些真实而重要的东西。”我觉得密尔更像是一个以身作则的辩士,用自身的行动和严谨的逻辑来捍卫人最为本质而重要的东西。

■“从长远来看,国家的价值,归根结底还是组成这个国家的个人的价值。”P

■小结

■综上所述,约翰·密尔在《论自由》中采用划定界域的办法,从理论上妥善处理了个人自由和社会约束的关系,使得这一矛盾有可能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既避免了片面追求个人自由的弊病,又避免了过分强化社会约束的弊病。诚然,由于密尔所划的是一种原则性的模糊界限,因此这种理论在具体实践中将会遇到许多麻烦;但是他在划界时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值得重视的,至少在抽象的伦理角度上,是能够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毋庸置疑,密尔的自由主义适应了西方资产阶级要求自由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

■但是当严复在年出版《群己权界论》时,中国的历史背景大不相同。这时上距戊戌变法的失败只不过5年,下距辛亥革命的胜利也只有8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忙于准备武装起义,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却尚未正式提出。此时的形势迫切需要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宣传来作配合。毋庸置疑,自由思想是反对封建专制的锐利武器;因此无论严复主观上怎么想,《群己权界论》在客观上迎合了时代潮流,填补了资产阶级革命准备阶段的一部分理论空白。

严复(-)

■严复译本情况《群己权界论》和《天演论》的翻译风格不同,《天演论》名为意译,实际上却以编撰为主;《群己权界论》则是接近于直译的意译主要内容是对原著的直译,只是用了古文体,译本正文不再多做介绍,提几点与原著的不符之处,以体现严复个人思想。

■一个插曲:

■“此译成于庚子前,既脱稿而未删润,嗣而乱作,与群籍决散失矣。适为西人所得,至癸卵春,邮以免还,乃路加改削,以之出版行世。鸣呼,此稿既失复完,将四百兆同胞待命于此者深,而天不忍鑫其一隙之明款,姑识之以观共后云尔”。(《译凡例》,《群己权界论》,商务印书馆,年版)

■根据严复的说明,他在年以前已将OnLiberty翻译完毕,后因八国联军侵华,该译稿与大量书籍一起散失。出乎意料之外的是,严复在年春收到一个国际邮件,失踪的译稿居然完璧归赵!原来它当初落入外国人之手,这次是特意寄来还给他的。庆幸之余,严复便略加修改,难名为《群己权界论》,交付商务印书馆出版。

■翻译目的:

■严复之所以要翻译穆勒的这本著作,有着深刻的思想动因。

■严复在《论事变之亟》中认为西方的富强之本“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而已。斯二者与中国理道,初无异也。顾彼行之而常通,吾行之而常病者,则自由、不自由异耳”。但是自“欧学东渐,自由说盛。然所谓自由者,必有限域。我国社会骤闻其说,遽尔昌言,往往以不知权界,侵人损己,流于狂恣,则由于未明于其说之本原也”(《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P2)

■严复于本译著卷首也强调:“十稔之间,吾国考西政者日益众,于是自繇之说常闻于士大夫。顾竺旧者既惊怖其言,目为洪水猛兽之邪说;喜新者又恣肆泛滥,荡然不得其义之所归。以二者之皆讥,则取旧译英人穆勒氏书,颜曰《群己权界论》,畀手民印版以行于世。夫自繇之说多矣,非穆勒氏是篇所能尽也。虽然,学者必明乎己与群之权界,而后自繇之说乃可用耳。”(《群己权界论?译者序》P6)可见,严复希望借着此著的翻译,让中国人,尤其是“士大夫”们了解自由的真谛,以达到明德新民的启蒙目的。

■关于书名:

■严复把书名改为《群己权界论》,他在这部书的《译凡例》中极其精道地阐释了“群己权界”的含义,他说:“自由者,凡所欲为,理无不可。此如有人独居世外,其自由界域,岂有限制?为善为恶,一切皆自本身起义,谁复禁之?但自入群而后,我自由者人亦自由,使无限制约束,便入强权世界,而相冲突。故曰: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译凡例》,《群己权界论》)

■这个书名曾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但在实际上,这个书名的改动并没有什么错。

■其一,对于西方学术著作的书名在意译的基础上提炼加工,使之适合于中国人的口味,是严复的习惯。如《天演论》,与赫胥黎的原书名《进化论与伦理学》相比,可以说不完整。如《原富》,与亚当斯密的原书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相比,可以说太含糊。如《社会通论》,与甄克思的原书名《政治史》相比,可以说不一致。既然人们对严译名著的其他书名都不计较,那又何必要对《群已权界论》单独挑剔呢?

■其二,由于传统习俗作怪,加上顽固派和洋务派的恶意政击社会上一般人对自由抱有偏见。如将自由二字标在封面上,品不利于此书的传播。更何况出版时上距六君子被杀才不过5年”严复宣传自由主义当然要谨慎从事。

■其三,就内容而论,约翰·密尔的原著确实是在为社会和个人划分权限。严复虽然没有直译原书名,却十分精确地揭示了原书的特色内容,可谓画龙点睛。

■其四,社会上确实有人在追求无限自由,企图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例如,附和维新的进步知识分子孙宝瑄,在年12月18日的日记中就谈到:“今日之谈自由者,往往欲借此二字,破除一切范围拘束,任意妄为,遂其所欲,以为快,此大谬也。”(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上册,页)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提倡的当然就是有约束的自由,就是合理划分社会与个人之间的权限。这样看来,严复把书名改为《群已权界论》,出于现实的需要。

■译本的几个注意之处:

1、在《引论》中,严复把已经实行选举制的国家的人民称为“自治之民”。“惟自治之民,乃真自由也”P5。这句原文所没有的插入语,表明了严复对民主选举制和对自由自治的向往。

■2、《引论》谈到干涉个人自由的自我防卫原则时这样写道:“今夫人类,所可以已干人者无他,曰吾以保吾之生云耳。其所谓己者,一人可也,一国可也;其所谓人者,一人可也,一国可也;干之云者,使不得惟所欲为;而生者,性命财产其最著也。“P10-11

■意思是说,为了保障一人一国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就可以干涉他人他国的行动,使他不能为所欲为。值得强调的是,除“今夫人类”三句为意译外,自“其所谓已者”以下,都是严复自己的插入语。其中特别点出了“一国”字样,实际上提醒中国人民运用密尔的自由观念去认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从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库中找到了中国人民反抗外国侵略的理论依据。

■19世纪下半叶的清朝士大夫普遍运用儒家传统观念论证中国反侵略的正义性,显得虚骄陈腐而又空疏无力。尤其像充满民族偏见的夷夏观念,不但不可能用来战胜侵略者,而且很容易被侵略者利用了去,挑起外国人民对中华民族的恶感。现在严复运用西方自由主义论证任何一国的反侵略行为均系正当,在中国思想界可谓别开生面,令读者耳目一新。这种观点符合世界潮流,富有时代气息,既可以争取世界人民的理解和同情,又使外国侵略者难以狡辩。

■3、第三篇的标题本应为《论个性为人类福社的因素之一》,严复却把它改成《释行己自由明特操为民德之本》。如果说“行已自由”还可以算意译的话,那么“民德”云云就与原标题不相干了。

■这是因为严复有意要篡改原著中该章的中心论点,因此不但在译文中突出了“特操”和“异撰”的积极意义,还把“特操”云云写进了标题。应当说明的是,所谓特操指杰出的品行,所谓异撰指创新见解的著作。它们可以为个人和社会带来旺盛的活力:“自小己而言之,则一人之身,以其特操异撰而生气丰;自国群而言之,以其民生气之丰,其国之生气亦以不啬。”正是着眼于这一点,严复认为“特操异撰”具有“明德新民”的重大作用P68。

■但在实际上,密尔原著第三章强调的不是杰出品行,而是个性解放。例如,他写道:“在并非主要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个性应当维持自己的权利”P60;“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P68。

■至于道德约束的那一面,密尔虽屡屡谈到,却终究放在次要地位。这种区分主次的论述同中国的国情存在着很大差距。由于儒学盛行,士大夫历来讲究个人的道德修养,对于有关道德约束的论述容易产生共鸣,而对于有关个性自由的论述却容易产生反感。严复敢于把《论自由》介绍给本国同胞,说明他的思想相当开放,但他毕竟是人中国思想家,在翻译的同时还要进行审查和思考。估计他考集骨了密尔的论述中个性自由重于道德约束的不平衡情况,为了预院过多强调个性自由可能产生的种种流弊,这才改动标题,突出“据操”,企图引导国人将个性自由严格控制在高尚情操的约束之下。

■4、第三篇谈到社会约束个人的“损害他人的意向”时,密尔认为“所得足以厚偿所失”。

■其一,就社会整体而言,尽管某些个人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却“主要都以他人的发展为代价而得回了”。其二,就个人而言,“正因约束了他本性中自私性部分的发展才使其社会性部分可能有更好的发展,得失之间也是足以充分相抵的”。P67-68

■令人奇怪的是,严复漏译了第一点,而仅将第二点理由意译为:“法屈其私,私屈则公德充”P69。毫无疑问,现在已很难确定严复的漏译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但是漏译的效果却不言而喻。在密尔的第一点中,隐含着西方流行的代价意识和交易意识;而在密尔的第二点中,又隐含着中西相通的道德修养问题。严复漏译第一点并意译第二点的结果,使这一段论述纯粹从道德角度展开,因而更容易被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不过这样一来,社会约束个人的自私心就不是什么得失问题,而是非如此不可了。

■5、密尔在第四篇中论及个人的社会义务,认为“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分”P81。严复意译为:“兵刑之劳费,不可以不分任也。盖兵者所以圈其群于外仇,刑者所以安其群于内讧,国家为之明法,以公分其责于民,或以力,或以财,是不可以不负荷者矣。”P81-82

■这段话把国防和司法的重要性,以及人们之所以应为这两件事承担义务的道理,说得非常清楚。问题在于,自“盖”字以下脱离了原著。这是因为严复在翻译密尔所说的社会义务时,过分具体地意译为“兵刑之劳费”,结果就有必要添加几句说明,解释兵刑二事为什么是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实际上,密尔在原著第四章中对社会义务问题一笔带过,因此严复的添加语在客观上对原著起到了补充作用。

■严复的自由思想:

■应当指出的是,《群己权界论》和其他的严译名著不同,它的正文中没有穿插成段的按语,但有个译者注,注的内容大多是提示下文,少量属注释性质,无法体现严复的思想观点。因此,该书中严复本人的自由观念,集中体现在卷首的《译凡例》中及几篇政论文章。

■严复在年2月,发表了生平第一篇政论文——《论世变之亟》。其中谈到西方国家的两条命脉:其一,在学术方面,“则黜伪而崇真”;其二,在刑政方面,“则屈私以为公”。(《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P2)然而这两条道理在西方行得通,在中国却行不通,这是因为在“自由不自由”这个问题上,中西方存在着根本差别。由此,其他差别丛然而生。例如:

■“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中国贵一道而同风,而西人喜党居而州处;中国多忌讳,而西人众讥评。其于财用也,中国重节流,而西人重开源;中国追淳朴,而西人求欢虞。其接物也,中国美谦屈,而西人务发舒;中国尚节文,而西人乐简易。其于为学也,中国夸多识,而西人尊新知。其于祸灾也,中国委天数,而西人恃人力。”(《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P3)

■次年在《原强》修订稿中,严复再次进行中西比较,指出彼此之间存在着“尊亲”和“自由”的重大差别:

■“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自由,故贵信果。东之教立纲,故以孝治天下而首尊亲。尊亲,故薄信果。然其流弊之极,至于怀诈相欺,上下相道,则忠孝之所存,转不若贵信果者之多也。”(《原强》,《严复集》第1册,P31)

■此处把西方基督教的平等精神说成“贵自由”的原因,比上文把“自由不自由”说成一切中西差别的根源,显然合理一些。至于从忠孝角度说“首尊亲”不如“贵自由”,则仍然是为了强调自由的重要性。

严复认为,正因为西方国家高度重视自由,所以能够胜过中国:

■“自其(西洋)自由平等观之,则捐忌讳,去烦苛,决壅敝,人人得以行其意,申其言,上下之势不相悬,君不甚尊,民不甚贱,而联若一体者,是无法之胜也.……推求其故,盖彼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原强》,《严复集》第1册,P11)

■生活在晚清的封建士大夫,对于西方的自由平等无法理解,反而以为西方社会没有法制。然而,恰恰是这些没有法制的西方人,不但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很好,而且打败了封建法制森严的大清王朝,所以严复把这种现象叫做“无法之胜”。“无法之胜”的关键,就是以自由为本体。

■既然自由如此重要,当然要大力提倡。在《论世变之亟》中,严复以介绍西方言论的方式,宣扬了个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观点:

■“彼西人之言曰:唯天生民,各具赋畀,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务令毋相侵损而已。侵人自由者,斯为逆天理,贼人道。其杀人伤人及盗蚀人财物,皆侵人自由之极致也。故侵人自由,虽国君不能,而其刑禁章条,要皆为此设耳。”(《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p3)

■在《辟韩》中,严复又假设中国有圣人出现。那圣人宣称:“民之自由,天之所畀也,吾又乌得而靳之!如是,幸而民至于能自治也,吾将悉复而与之矣。”(《辟韩》,《严复集》第1册,p35)

■此处严复借圣人之口,宣扬了天赋自由,有其积极意义。但是自由将由圣人赐给人民,而不是由人民自己去争取,这样的宣传就有消极作用。

■为了帮助国人理解自由,严复把自由比作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恕”和“絜矩”:“中国理道与西法自由最相似者,曰恕,日絜矩。然谓之相似则可,谓之真同则大不可也。何则?中国怨与絜矩,专以待人及物而言。而西人自由,则于及物之中,而实寓所以存我者也。”(《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p3)

■事实上,恕道提倡以仁爱之心待人,絜矩则象征道德上的示范作用,讲的都是待人接物之道,与自由毫不相干。显然,严复的这个不恰当的类比势必产生误导作用。好在他紧接着就作补充,说自由观念含有维护自身权利(“存我”)的意思。但是即便如此,这个解释仍有颠倒主次之嫌,好像自由观念主要用于待人接物。因此说,这个类比不如不要。

■无论如何,严复把自由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民固有其生也不如死,其存也不如亡,亦荣辱贵贱,自由不自由之间异耳。”(《原强》,《严复集》第1册,p23)

■但是严复并不主张马上实行自由。他认为,实行自由应在人民具备自治能力之后:“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能自利,又必自皆得自由始;欲听其皆得自由,尤必自其各能自治始;反是且乱。顾彼民之能自治而自由者,皆其力、其智、其德诚优者也。”(《原强》,《严复集》第1册,p27)

■按照严复的思路,近代中国先要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直到人民具备了自治能力之后,政府才能让人民享受充分的自由。而人民有了自由之后,就能为自己谋利益,用不着政府为人民操心了。

■年,在正式出版的《天演论》中,严复以简练的语言,介绍了西方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人得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天演论》P34

■值得注意的是,严复把这个原则称为“太平公例”,可见他特别重视这个原则的后一半。倘若人人都能把个人自由约束在一定的界限内,不侵犯他人自由,那么天下就不会因自由竞争而发生动乱。这样看来,严复宣传自由思想有个特点,即从一开始就在为自由划界限。他追求的不仅仅是自由,而且是建立在有限自由基础之上的天下太平。

■这阶段严复宣传自由思想比较零散,主要是强调自由的重要性。本阶段具有两个特点:其一,宣传自由思想与中西比较紧密结合在一起。其二,侧重宣传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自由的道理;至于“人人各得自由”的那一面,宣传力度不如前者。尽管如此,自由思想的宣传在社会上还是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从庚子之变以后,到辛亥革命之前,是严复宣传自由思想的高峰。一些论述如下:

■1、正名释义

■在《群己权界论》的《译凡例》中,严复运用他的外文知识,首先分清了自由liberty和公正jusice。他指出,liberty来源于自由之神的神号,与“奴隶”、“臣服”、“约束”、“必须”等词对立。自由与公道“义虽相涉,然必不可混而一之也”(《译凡例》,《群己权界论》,P7)

■接着又指出,在中文里面,自由本来是个中性词,最初的意思是“不为外物拘牵”、“自主而无挂碍”。至于“放诞、恣睢、无忌惮”等等贬义,其实是后世引申的附属之诂。这个词汇经过民间俗用,“久辄失真”,被曲解为“放肆”、“不法”、“无礼”(《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7-8),因此有纠正的必要。

■为了帮助国人正确理解自由概念,严复加以举例说明。其一,根据“自主”这层意思,严复认为不能自主就是不自由。例如禽兽,无自由可言;而人类则“有自由亦有束缚”。但是初生小儿跟禽兽差不多,“生死饥饱,权非己操”,根本谈不上自由。(《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8)

■2、自由的实质就是自主

■如前所述,在正名释义的过程中,严复已经点明了自由的实质就是自主。但是严复认为,能否自主取决于人的素质。只有在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之后,才能享受充分的自由:“治化天演,程度愈高,其所得以自由自主之事愈众。由此可知自由之乐,惟自治力大者为能享之。”(《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8)

■3、号召人民争取自由

■《群已权界论·译凡例》中,严复就提出:“贵族之治,则民对贵族而争自由;专制之治,则民对君上而争自由;乃至立宪民主,其所对而争自由者……乃在社会,乃在国群,乃在流俗。(《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9)

■由上可见,严复不但强调了一个“争”字,而且明确了三种社会制度下的斗争对象。当他讲到立宪民主国家的斗争对象时,将贵族和君主完全排除在外,显然是不对的;但他指出贵族和君主分别是前两种国家的斗争对象,则全然没有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严复惟恐读者把上面这段话轻轻放过,紧接着就特意指出,密尔所讲的道理适用于其他制度其他国家:“然其所论,理通他制,使其事宜任小己之自由,则无间君上贵族社会,皆不得干涉者也。”(《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9)

■此外,应当强调的是,严复宣传自由思想时,非常注意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划清界限的原则,二是承担责任的原则。他在《群己权界论》的《译凡例》中指出,倘若有人独居世外,他的自由当然没有限制。但在事实上,人类是群体生活,因此个人自由必须受到约束。倘若人人都要无限自由,就会互相冲突,整个社会就会变成强权世界。“故曰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7)也就是说,个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前提。

■4、关于言论自由

■《群已权界论》的《译凡例》中,有专节押击言论不自曲的事实。严复指出,“西国言论,最难自由者,莫若宗教”。然而在中国,只要“事关纲常名教,其言论不容自由,殆过西国之宗教”。例如,明代的李贽等人,“至今称名教罪人”。为此严复举出朱熹说“虽孔子所言,亦须明白讨个是非”为榜样,公开倡导言论自由。(《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9)

■应当强调指出的是,严复认为言论自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他写道:“须知言论自由,只是平实地说实话求真理,一不为古人所欺,二不为权势所屈而已。使理真事实,虽出之仇敌,不可废也。使理谬事诬,虽以君父,不可从也。此之谓自由。”(《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9)这种坚持真理,不畏权势的精神,直到今天仍应大力提倡。

■5、自由与善恶的关系

■在《群己权界论》的《译凡例》中,共有三处谈到了自由与善恶的关系。

■首先,严复认为,无论为善为恶,人都需要自由:“夫人而自由,固不必须以为恶,即欲为善,亦须自由。”(《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7)照此推论,人的行为的性质与自由无关,只不过人有了自由以后,才能把自己的或善或恶的计划付诸实施。

■其次,严复根据斯宾塞的伦理学说指出,如果没有自主权,那么无论为善为恶,人民的道德水平均无从提高:“盖不自由则善恶功罪,皆非己出,而仅有幸不幸可言,而民德亦无由演进。故惟与以自由,而天择为用,斯郅治有必成之一日。”(《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8)

■最后,严复认为,责、权、利是统一的。“必善恶由我主张,而后为善有其可赏,为恶有其可诛。”(《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10)换言之,让没有自主权的人承担善恶行为的责任,在道理上说不过去;而让享有自主权的人承担善恶行为的责任,这才叫合情合理。

■总之,严复在论述自由与善恶的关系时,实际强调的仍然是自由自主的重要性。

■6、中国古圣贤为什么不提倡自由

■早在年,严复就发现了这个重要问题,即中国的古圣贤从不提倡自由。他在《论世变之亟》中指出:“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译凡例》,《劝己权界论》,P2)不过在这篇文章中,这个问题仅仅点到为止。

■年在《主客平议》中又指出:“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立宪、革命诸义,为吾国六经历史之不言固也。然即以其不言,见古人论治之所短。”(《主客平议》,《严复集》第1册,p)此处宣称古圣贤不讲自由是一种缺陷,比年进了一步,但对这种历史现象的原因,仍未深入分析。

■此后直到《法意》中,严复才利用翻译孟德斯鸠见解的机会,对这个问题作了粗略的探讨。

■《法意》第19卷有段译文这样写道:“支那之圣贤人,其立一王之法度也,所最重之祈向,曰惟吾国安且治而已……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从而起矣……因之其民之为气柔,而为志逊,常有以保其治安,存其秩序,惩忿窒欲,期戾气之常屏而莫由生。夫如是之民,使一旦取其外之仪容而视之,则放铁恣睢,凡其所以自遂者,又何如乎?”紧接着严复在按语中指出:“观孟氏所言之精凿,是不可谓其于吾治为无所窥也!惟吾国贤圣政家,其所以道民者常如此,是以闻西哲平等自由之说,常口怯舌绊,骇然不悟其义之所终也!”(《法意》P)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译文基本上忠实于孟德斯鸠的原意,而严复在按语中又倍加赞赏,因此不妨看作两人的共同认识。当我们把译文同按语结合起来理解时,可以看出其中包含三层意思:

■其一,这段文字相当准确地点出了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是“安且治”。世世代代的中国圣贤以此教导中国人民,从未想到在另一个文化范畴里,西方人追求的竟然是平等和自由。由于两种文化差异太大,因此当有朝一日听到平等自由的学说时,他们就大惊失色、目瞪口呆、无法理解。

■其二,中国圣贤为了实现“安且治”,制定了许多烦琐礼仪,用来束缚中国人民,这种做法同平等自由的精神相违背,导致中国人民气柔志逊。中国人民在封建礼教下生活了几千年,已经习以为常,也就想不到追求平等自由。

■其三,最令中国圣贤担心的是,一旦取消封建礼教的束缚,实现平等自由,中国人民将会放肆成什么样呢?由此可见,严复虽未充分展开论述,却已经击中了“圣贤”的要害,点出了他们害怕、敌视平等自由学说的主要原因。

■严复晚年自由思想的动摇:

■年4月在给熊纯如的一封信中,他就相当悲观地感慨道:“故一切学说法理,今日视为玉律金科,转眼已为蓬庐刍狗,成不可重陈之物。譬如平等、自由、民权诸主义,百年已往,真如第二福音;乃至于今,其弊日见,不变计者,且有乱亡之祸。”相比之下,“耐久无弊,尚是孔子之书,四子五经,故[固]是最富矿藏”。(《与熊纯如书》第52函,《严复集》第3册,P-)。

■这样看来,严复一方面继续宣传自由思想,一方面又对自由主义产生怀疑和动摇。这种矛盾心理是由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就在写给熊纯如的信函中,紧接“乱亡之祸”,严复就说:“试观于年来,英、法诸国政府之所为,可以见矣。”(《与熊纯如书》第52函,《严复集》第3册,P)

■次年8月另一封信中,严复提到一次大战时,称为“欧罗巴四年亘古未有之血战”,“觉彼族三百年之进化,只做到‘利己杀人,寡廉鲜耻’八个字”(《与熊纯如书》第75函,《严复集》第3册,P)。由此可见,正因为严复心目中的学习榜样——号称自由的西方国家上演了一场血腥、残忍的人间惨剧,使严复深受刺激,这才动摇了追求自由的信心。

■对严复译本的批评:

■就翻译内容来说:

■对严译本《群己权界论》,学界有很多批评观点,认为它脱离了密尔的原意而作了中国化的解读和改造,矛头直指严对自由观念的误读,以及“群己关系”的偏离。如李泽厚《论严复》认为严复的自由思想是“救亡”压倒“启蒙”的,有国家主义和富强论压倒一切的意思。

■史华兹在《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中更是鲜明地指出严复基于“工具理性”,把自由作为提高社会功效、保障社会利益的工具,偏离了密尔的个人自由的核心。

■就单纯翻译上来说:

■鲁迅在给瞿秋白的信中曾经发表过这样的评论:“据我所记得,译得最费力,也令人看起来最吃力的,是《穆勒名学》和《群己权界论》的一篇作者自序,其次就是这论,后来不知怎地又改称为《权界》,连书名也很费解了。”(《二心集·关于翻译的通信》,《鲁迅全集》第四卷,p)。此处批评严译文字过于深奥,同时也证明这部书给鲁迅留下的印象很深刻,以至于事隔多年,尚能发表评论。

■例如蔡元培,曾在《五十年来中国之哲学》中这样写道:“(严复)在民国纪元前九年,把他四年前旧译穆勒的OnLiberty,特避去‘自由’二字,名作《群己权界论》。”(《五十年中国之哲学》,《蔡元培全集》第四卷,p)这几句意在批评严复译书时不够大胆,不敢把自由二字直接标明在封面上;但在客观上,恰好证明蔡元培读过《群己权界论》,并且有自己的看法。

■严复翻译的影响和效果:

■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上海书店出版社,年版,第二章“清末民初以来学者对严译的讨论”。

■严复翻译的《群己权界论》在中国近现代产生了较大影响。但就影响范围而言,似乎局限在学者群中。

■李大钊,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曾经是严复的崇拜者。而在严复宣传过的各种西方思想中,他信仰最深的就是自由主义。年以前,李大钊至少有六次大段引用《群已权界论》。其中仅《民彝与政治》一文就曾两次引用,共引字。

■胡适中年回忆,他在上海澄衷学堂读书时,就已经读过《群己权界论》。不过“严先生的文字太古雅,所以少年人受他的影响没有梁启超的影响大”(胡适,《四十自述·在上海》p)。照此说来,胡适自由思想中有与严复相似之处,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严复采用的具有先秦文体风格的典雅文言,实难收思想普及之效。但严复预设的读者对象本就不是普普通通的大众,而是位列尊贵的士绅阶级,他并不希望他那文理深奥的译著能为一般人所理解,而是看重熟读古书的士人,希望经由他们思想的变化进而影响社会。这与严复思想中注重渐进改良的保守特点是分不开的。

■严译宗古雅为上的译笔风格,在当时就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

■梁启超虽然认为严复译笔精到,但也批评其文笔“太务渊雅,刻意摹仿先秦文体,非多读古书之人,一繙殆难索解”。

■胡适、蔡元培等新文化运动巨子虽然也肯定严译的价值,但胡适径直称严复所用桐城古文为“死文字”,蔡元培也说严复的译笔“不是普通人所易解”的,鲁迅也说“令人看起来最吃力”。

■对严译不加批评的接受的,当时似乎只有反对白话文运动的“学衡派”。

■一个关键问题,严译采用如此古奥难懂的文字来翻译本就文理艰深的思想巨著,在当时是否起到了它本应该起到的启蒙作用,至少是其作用程度是值得人们再作深入探讨的。

■黄克武在引吴汝纶对严译的批评后说,就文字运用与思想普及之关系而言,“严复所用的古文,即使是在士人的圈子内,也有其局限性”。(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P72)

■所以,仅就翻译而言,严复的语言翻译水平相当高,就像黄克武说,“严译的成功和他所采取的翻译手法也有关系,我认为《群己权界论》是鲁迅与贺麟所说的直译,而非史华慈所说的摘述或意译,更不是有些学者所指责的以翻译来创作。严复的译文虽有些许的更动与增删,但在大的方向上他跟随着密尔的行文理路,译句与原句之间的对照十分清楚。此一翻译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却大致上密尔尔对个人尊严与自由的想法引介到中国思想界”。

■但话说回来,将一本带有启蒙思想性质的名著,因为翻译语言不够大众化,未能普及国人,而丧失了她的启蒙作用,可能还是有一点历史遗憾吧。

齐鲁青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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