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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马自力宋代理学家的铭文书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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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家的铭文书写与文体自觉
陈莹,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
马自力,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原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第3期
摘
要
理学家是宋代铭文的主要创作群体之一,铭文亦可看作宋代理学家普遍使用的一种文体。从作品意蕴看,理学家铭文逐渐下移至日常生活,成为理学家截取生活片段、留存生活记忆的一种书面载体,真实反映了宋代理学家的精神生活面貌与人生价值选择。从文体功用看,以铭文“明道”可看作是宋代理学家一种自觉的文体选择。在可自由选择文体的情况下,理学家倾向用铭文来阐释观念、切磋义理、传教后学。究其原因,铭文的体用与理学文章观具有内在一致性:一方面,铭文“正名审德”的道德属性隐含“道器合一”观念,与理学“明道”文章观的道德本位视角和道德中心架构具有内在一致性;另一方面,铭文“以诏后世”的传承功用被理学家发挥为“传道”的文章教化功能。
关键词
铭文;宋代理学;文章观;文体功用;文体自觉
作为宋代铭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理学家铭文数量丰富,佳作颇多,其思想内蕴涉及宇宙论、心性论、认识论、伦理观等诸多哲学范畴,已超越铭刻对象本身的意义。然而,宋代理学家铭文却始终未被视为一个完整的研究对象,其文学属性被“质而无文”的刻板印象所遮蔽,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①。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理学家朴素、偏枯的文学观念导致其铭文作品较之非理学家铭文缺乏文学性,在彩丽竞繁的宋代文学阆苑中不易引起研究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