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寡趣症 > 寡趣病因 > 稽查局有独立执法权吗高法行政审判十大典
稽查局有独立执法权吗高法行政审判十大典
点击上方蓝字“魏言税语”一起分享税收带给我们的思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以税务机关为当事人的德发案开始,魏言税语将为大家陆续分享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行政审批十大典型案例。让我们尝试从司法的角度去看待行政行为,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1案例引入:
年,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拍卖行拍卖其自有房产,包括车库面积、商铺和写字楼,总面积6.3万㎡。
年12月,盛丰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以底价1.3亿港元拍得上述部分房产。就该笔交易德发公司向税务部门缴付了营业税万元。
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为上述房产的总价格1.3亿港元,不到市场价的一半,属于价格明显偏低。年9月,稽查局核定拍卖应税收入3.亿元,应申报缴纳营业税万元,已申报缴纳万元,少申报缴纳万元;决定追缴其未缴纳的营业税万元,并加收滞纳金万元。
德发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随后提起一审,二审,但都以败诉告终,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提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二审行政判决,撤销稽查局征收营业税滞纳金万元的决定等。
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第一批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将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案列入其中。
2争议焦点之一:稽查执法资格
德发公司认为:.被申请人广州税稽一局不是适格行政主体。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请示报告》的答复意见(行他[]25号)认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缺乏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意见,广州税稽一局并非独立行政主体,自然不能作为本案的诉讼主体。
广州税稽一局答辩: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以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答辩人具有独立执法资格
高法认为:年修订前的税收征管法未明确规定各级税务局所属稽查局的法律地位,年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年施行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据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了省以下税务局所属稽查局的法律地位,省级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广州税稽一局作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所属的稽查局,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年10月21日作出的《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请示报告的答复意见》(行他[]25号)明确“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缺乏法律依据”,但该答复是对年修订前的税收征管法的理解和适用,年税收征管法修订后,该答复因解释的对象发生变化,因而对审判实践不再具有指导性。德发公司以该答复意见主张广州税稽一局不具有独立执法资格,无权作出被诉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3魏言税语评案例:
一、“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翻译成法律语言就是“同等情况相同对待”,或者说“同案同判”,公平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也应该是依法治税的主旋律。随着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升,社会各界对我们税务机关的执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具体化和精准化。要做到或者说追求做到“同案同判”,司法的判例就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因为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代表了我国最高司法水平。所以在这些典型案例中解决的具体问题,或者说具体问题背后折射的法理对我们执法机关就具有非常好的指引和参考作用了。
二、关于稽查局的执法资格问题,如果我们平常北京治白癜风要花多少钱北京治疗白癜风哪个医院看好